11月27日,湖南省纪委举行第二届党风监督员聘任仪式,向16位来自社会各界的党风监督员颁发了聘书。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国出席聘任仪式并讲话。
据介绍,湖南省纪委于2007年建立党风监督员制度。该制度有效拓宽了党员参与党内监督的渠道,发挥了多重监督、参谋咨询、桥梁纽带作用,成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力举措。该省新一届党风监督员聘任期是今年11月至2015年11月,16名监督员分别来自市(州)、县(市、区)基层单位以及省属高等院校、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都是各单位的优秀共产党员,有的还是党代会代表。根据省纪委《聘任党风监督员暂行办法》规定,他们将担负“根据省纪委安排参加反腐倡廉建设相关专题调研或专项监督检查,了解并反映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情况”等职责。
黄建国强调,党风监督员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动力,认真履职,敢于担责,积极作为,为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新的贡献。要增强使命意识,坚持原则,敢于“亮剑”,多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为党风建设提建议、出主意、谋良策。要严以律己,牢固树立依法依纪依规开展党风监督的意识,实事求是地开展监督活动,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记者 郑亚邦 责任编辑:于洁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