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上午,根据省市纪委、省教育纪工委和学校党委的要求,我校召开会议部署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学生资助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杨兴龙,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甄洁洪,纪委办、学工部、武装部、教务处、科技处、招就处、计财处、审计处、体育教学部主要负责人,各系党总支书记,附属中学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参加会议。
会上,甄洁洪同志传达了省市纪委、省教育纪工委及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和部署,通报了省内某高校“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提出了本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要求。纪委副书记周桂林同志就学校纪委印发的《长沙学院关于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学生资助专项)清理整治的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明确了本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重点:即,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各类学生奖、助、贷、勤、免、补资金及学生科技创新、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大学生创新创业等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重点围绕虚报人数、套取资助资金、分配不公平、发放不及时、贪污挪用、盘剥克扣学生资助(项目)资金等问题开展清理、核查和整治。
杨兴龙同志主持会议并就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第一,要高度统一认识。学生资助资金是惠及学生的民生资金,如何分配、拨付,事关党的政策的落实,事关学生利益的维护,必须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是上级的部署、是师生的期盼、是现实的要求、是建设的需要,必须认真落实。第二,要切实负起责任。包括自查核查的责任、发现问题的责任、整治整改的责任、防控监督的责任。第三,要确保整治效果。一是要用严的要求布置专项整治工作,他指出,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审核、亲自发现问题。二是要用实的作风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数据必须真实、问题必须发现、制度必须完善。三是要用铁的纪律保障专项整治工作,对工作不负责任的要问责、对问题隐瞒不报的要问责、对上级发现而我们没有发现问题的要区分情况予以问责。
据悉,学校纪委开通了电话举报、电子邮箱、实体信箱和阳光平台投诉等专门信访渠道受理全校师生关于“学生资助资金”有关问题的反映,并将采用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抽查资料、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搜集意见和问题线索。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杨兴龙提出工作要求
清理整治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