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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全省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02  来源:纪检监察室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工作部署,展示改革开放30周年、恢复和重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30周年以来所取得的成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湖南省近期将组织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廉政公益广告创作评选活动。为了组织评选和推荐我校优秀作品参加这次活动,根据湘纪发【2008】11号《关于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全省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今年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将组织廉政公益广告的评选活动。组织评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湖南省的评选活动是充分展示我校良好形象的一次很好的机会,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对这次活动的重视和领导,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发动师生参与,重点抓落实,精心组织和策划创作出优秀作品,代表学校参选,为学校争取荣誉。

  二、活动主题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增强群众的反腐倡廉意识,以传播廉政文化、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和谐为核心,通过廉政公益广告创作作评选活动,推出一批主题鲜明、思想深刻、创意新颖、制作精美的优秀廉政公益广告,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作品主题及要求

  作品主题:宣传廉洁理念,弘扬社会正气,展示改革开放成果。
  作品要求:导向正确、主题鲜明,以正面宣传为主,体现人文关怀,注重文化内涵;形式新颖,富有创意,通俗易懂,易于流传;制作精美,视听语言运用好,文字使用规范。2008年创作或首次在各类媒体上发布的符合要求的廉政公益广告均可参评。

  四、作品分类及上报  

    1.作品分为:影视类(含动漫)、平面类(含报纸、期刊广告)、广播类、漫画类四类。
  2.报送任务分配:原则上要求各党总支部(直属支部)至少有一件作品参与,特别是有关专业系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发动师生参与,精心组织和策划创作出更多更优秀的作品。
  3.报送时间:截至2008年7月1日
  4.报送地点:办公楼4014室
  5.联系电话:
  6.联系人: 陈添

  五、作品推荐和评比  

    纪检监察室负责登记和汇总作品,纪委、宣传统战部组织有关专家对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组织奖1个、纪念奖若干。优秀作品将推荐到湖南省纪委进行全省评选。
  9月至12月省纪委将组织在湖南日报、湖南人民广播电台、湖南电视台、红网等新闻媒体刊播优秀作品。10月至12月,中央纪委将组织在人民日报(人民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广播网)、中央电视台(央视国际)、新华网等中央新闻媒体集中刊播全国入围作品,组织公众投票评选。
  附件:参评作品技术要求
 

中共长沙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长沙学院宣传统战部
二OO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