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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严肃纪律保证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16  来源:纪检监察室 

关于严肃纪律保证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 

中纪发[2008]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监察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局,中央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监察部各派驻监察局、监察专员办公室,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军委纪委: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我国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这次地震灾害损失十分严重。灾害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尽快抢救伤员,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温家宝随即赶赴地震灾区,现场指挥抗震救灾工作。12日晚,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听取地震灾情汇报,全面部署抗震救灾工作。各有关部门也紧急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救治伤员,切实保障灾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尽最大努力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这次抗震救灾工作时间特别紧迫,责任特别重大,任务特别艰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贯彻中央的要求和部署,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最紧迫的任务,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胜利作出应有的贡献。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积极投身抗震救灾工作。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有关地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到灾情最严重的地方去,积极投入抗震救灾第一线,不畏艰险,不怕困难,冲在前面、干在前面,发扬不怕牺牲、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作风,全力做好被困群众和受伤群众的救治工作,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及时把党和政治的关怀送到每一个受灾群众。各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抗震救灾工作作出部署,大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积极为受灾地区和群众捐款捐物,特别是要做好对灾区困难群众的慰问、帮扶工作,切实帮助受灾地区群众尽快渡过难关,以实际行动在抗震救灾中发挥表率作用。

    二、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抗震救灾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加强对中央关于抗震救灾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执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要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按照中央和各级党委的要求,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和落实责任制,确保抗震救灾各项工作扎实进行;要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灾区的通路、通电、通信和供水,为抗震救灾提供有力保障。

    三、严格执行纪律,保证抗震救灾工作科学、有序、统一进行。要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抗震救灾领导责任,对那些敷衍塞责、玩忽职守、推诿扯皮、失职渎职、临危退缩的领导干部,要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要加强对抗震救灾拨付资金和捐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切实保证救灾资金、物资用于受灾群众,一经发现有贪污、私分、截留、挪用的,要从严处理,对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对那些散布谣言、干扰破坏抗震救灾的行为,要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中共中央纪委

            监  察  部

            2008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