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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组织参观“刘少奇同志纪念馆”、学习少奇同志廉政建设思想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4-22  来源:纪检监察室 

学校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十七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根据市直纪工委《关于开展组织参观“刘少奇同志纪念馆”、学习少奇同志廉政建设思想活动的通知》(长直纪字[2008]01号)的要求,请各党总支和各直属支部积极组织和开展党员参观“刘少奇同志纪念馆”、学习少奇同志廉政建设思想的活动,学习和宣传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勤政廉政的先进事迹,将本次活动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来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组织参观“刘少奇同志纪念馆”、学习少奇同志廉政建设思想的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纪国法、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不断增强党的观念,强化党员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二、参观学习内容
  1、刘少奇同志故居、纪念馆、铜像广场、门楼、炭子冲民俗文化馆等景点。
  2、观看刘少奇生平影片、听少奇同志关于廉政建设思想的讲解、学习《论共产党员修养》等内容。刘少奇故居管理局开展免费提供讲解、免费提供党课讲坛、免费训授党课等“十个一”免费活动。
  三、参观时间和组织形式
  参观活动时间从4月下旬开始至6月下旬结束。各党总支和各直属支部自行组织本单位党员参观,参观的单位需提前3天向少奇故里管理局预约,预约电话:0731—7094027。
  四、请各党总支和直属支部高度重视此次参观工作,参观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参观的人数和活动总结情况(纸质文件并加盖支部公章)于2008年6月30日前报纪检监察室。
中共长沙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8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