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要求,深入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扬正气,日前,省纪委对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1.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周晓云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问题。周晓云在担任衡阳市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春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收受党员干部所送礼金共计6.2万元。2015年6月,在得知其中一名送礼人被组织调查后,周晓云将所收上述礼金存入衡阳市廉政账户。2014年至2015年,周晓云违规接受下属、管理服务对象邀请,到成都、重庆、深圳、从化等地旅游,费用由下属、管理服务对象承担。周晓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李倦生违规同意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期间,李倦生主持会议安排学院培训中心、继续教育部、环评中心,在教师节、春节等节日,以慰问费、加班费、交通补助等名义向全院教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费,先后发放10次,共计356.25万元,其中李倦生共领取0.56万元。李倦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等予以收缴。
3.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秦裕武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12月12日,秦裕武的母亲去世。当天,学院工会按惯例在教职工工会QQ群发出该消息。之后,学院工会负责人将收集到的100余名教职工所送礼金4万余元带往秦裕武老家交给秦本人。在组织对反映秦裕武的有关问题进行初步了解后,秦裕武将操办其母亲丧事中违规收受的礼金和逢年过节收受的红包礼金上缴廉政账户。秦裕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省教育厅原党组成员、省教育考试院原院长陈最华(已退休)违规同意发放津补贴等问题。中央八项规定出台至2014年3月期间,陈最华同意省教育考试院以节日慰问费、目标考核奖励、杂志打包费、宣传教育费等名义,向干部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共计467.15万元。特别是2013年7月16日,在省审计厅已指出相关问题并要求整改的情况下,陈最华主持召开院长办公会议,表态同意向干部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共计152.98万元。陈最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等予以收缴。
5.郴州市原副厅级干部刘志坚(已退休)长期占用私营企业车辆、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07年9月,时任郴州市发改委主任刘志坚安排某私营企业购买一辆超标进口越野车供其使用。2010年1月,刘志坚担任郴州市副厅级干部后,将该车带至市政府继续使用。2012年6月,该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报废后,刘志坚又要求该私营企业购买一台同款国产越野车供其使用。因担心组织调查,2016年10月21日,刘志坚将该车退回。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刘志坚利用传统节日等时机收受下属人员礼金5万余元。刘志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以上5起典型问题,所涉领导干部被查处时尽管有的在职,有的已退休,有的在任内,有的已离任,但均因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严肃处理。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纪委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从紧纠治“四风”的政治担当和坚定决心。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引以为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没有休止符。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把“治陋习、树新风”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抵制不良风气思想根基。广大党员干部要心怀敬畏,公私分明,尚俭戒奢,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行为习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坚决查处、绝不手软,越往后执纪越严。要按照“谁查处,谁通报”原则,对2016年1月1日以后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不论职务高低,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警示震慑。(来源:三湘风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