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廉洁文化 >> 警钟长鸣 >> 正文

长沙市纪委通报9起受贿行贿一起查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7-12-05 责任编辑:admin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执纪审查中与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在严惩受贿行为的同时,严厉打击行贿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现将9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湖南园艺建筑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贺仲安行贿案。2008年至2010年,天心区政协原主席邓林利用担任天心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湖南园艺建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贺仲安在工程验收、工程款结算、解决民事诉讼纠纷、亲友入学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通过入“干股”以及虚列开支等手段,向贺仲安索取贿赂。2017年5月,邓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年5月,行贿人贺仲安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长沙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原主任金席卷行贿案。2013年至2014年,长沙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原院长许彦利用职务便利,在金席卷竞聘该院成考和自考招生目标管理责任人以及违规设立校外学习中心等事项中为其谋取利益,先后四次收受金席卷所送贿赂。2017年7月,许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行贿人金席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后被批准逮捕。

  3.市城市建设开发公司职工易军、曾向农、冯卫兵等人行贿案。2005年至2015年期间,市城市建设开发公司原党委副书记、经理吴文超利用职务便利,为易军、曾向农、冯卫兵3人开发项目提供帮助,并收受上述人员所送贿赂。2017年6月,吴文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年3月,行贿人易军、曾向农、冯卫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后被批准逮捕。

  4.长沙市开福区金诚建设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唐震行贿案。2008年,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唐纽雄利用担任市国土资源局开福区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新领地公寓项目对外组织邀标的过程中,帮助其侄唐震挂靠的华源公司成功中标。事后,唐纽雄收受唐震所送财物。2017年1月,唐纽雄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6年12月,行贿人唐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后被批准逮捕。

  5.长沙县福临水产协会会长汤稳希行贿案。2010年至2017年,长沙县商务局党组原副书记罗伟在担任长沙县创业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长沙县福临镇水产协会等单位在申报并获得长沙县创业富民专项扶持资金等方面谋取利益,并多次收受汤稳希等人所送财物。2017年5月,罗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年4月,行贿人汤稳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浏阳市永和镇佳成村原村委委员李光谋行贿案。2010年至2012年,浏阳市永和镇原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刘家文在担任永和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期间,利用主管矿管办和城建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上为李光谋谋取利益,并收受李光谋所送财物。2017年4月,刘家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年11月,行贿人李光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娄宁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戴商明行贿案。2012年至2016年,宁乡县林业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贺建勋多次利用职务便利,安排戴商明承接绿化项目,其本人或特定关系人多次收受戴商明所送贿赂。2017年4月,贺建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行贿人戴商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长沙湘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李勇行贿案。2008年至2011年,望城区水利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程部原副部长杨文奇利用职务便利,在长沙湘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望城马桥河整治工程第1标项目等项目期间,在工程验收、结算审计等方面提供方便,杨文奇在李勇帮助下通过虚增工程量套取资金,并多次收受李勇所送贿赂。2016年10月,杨文奇受到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7年5月,杨文奇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2016年10月,李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9.长沙市社会福利房地产开发公司原总经理张善义行贿案。2001年至2003年,开福区四方坪街道先福村原党支部书记王辉利用职务便利,为长沙市社会福利房地产开发公司谋取利益。作为回报,王辉得以明显低于同期市场价格从福利公司购买房屋和一个门面,要求并接受福利公司为其免费装修房屋,收受大额贿赂。2017年5月,王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年4月,行贿人张善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查处以上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打击受贿行贿行为上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受贿行贿一起查,为进一步推动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切实强化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识,在严惩受贿行为的同时,严厉打击行贿行为,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要深刻认识受贿行贿一起查的重要性。反腐败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受贿行贿都应追责。在以往的工作实践中,有的存在“重查受贿、轻办行贿”的倾向,对行贿者的处罚过轻,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反腐败工作的力度和效果。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有利于进一步遏制腐败行为,更好地发挥标本兼治的长效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充分认识到,行贿在前受贿在后、索贿先行行贿紧跟,打击行贿就等于掐住了贿赂型腐败问题的“七寸”。要对行贿者特别是通过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进行严厉打击,让行贿者付出代价,构建 “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要切实增强受贿行贿一起查的自觉性。受贿与行贿是一体两面,受贿刺激行贿,行贿诱导受贿,两者同时存在。实践证明,查处行贿有利于突破受贿,查处受贿也有利于发现、突破行贿,关键要做到统筹兼顾,同步实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善于运用唯物辩证法观点看待贿赂型腐败问题,在分析线索、研究制定初核方案时,应当深入分析研究受贿行贿线索的可查性,同时制定相应的初核、初查计划,做到受贿行贿一起查的统筹规划和同步推进。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审计、税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查处贿赂案件的工作合力;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适时适度开展工作宣传,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要牢牢把握受贿行贿一起查的主动性。当前,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在全国推开,各级监察委的成立必将进一步凝聚正风反腐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充分整合运用反腐败工作力量,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切实减少腐败存量,坚决遏制腐败增量。一方面拓宽案源渠道,发挥好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强化在查办案件时收集行受贿线索的意识;另一方面突出办案重点,分析行受贿案件的发生规律,梳理总结行受贿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针对行受贿案件的具体特点,创新方式方法,强化查办贿赂案件的实战能力,以雷霆手段惩治腐败,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