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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系部落实财务管理、党政联席会议及系务公开等制度专项督查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08-09-11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纪检监察室 

(长大党[2008]23号   2008年9月11日)

学校自升本以来,逐步在推行校系两级管理体制。为建立和完善校系两级管理体制,促进系部健康发展,规范系部管理,学校先后制定了《长沙学院关于推行系务公开的意见》(长大发[2005]33号)、《长沙学院系级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长大党[2007]20号)以及规范系部财务管理的制度,如:《长沙学院收入管理办法》(长大发[2006]51号)、《长沙学院经费支出管理办法》(长大发[2006]32号)等。但从近几年的情况看,这些制度在部分系部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具体说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普遍存在,表现在:(1)挪用挤占预算内经费特别是专项经费,未能做到专款专用。(2)创收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甚至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自升本以来,学校为了增强系部办学实力,鼓励系部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办学创收,实行了"放水养鱼"的政策。但有的系部曲解了学校的政策,认为"放水养鱼"就意味着学校对系部的创收完全不管,而可以由系部自收自支,以至出现了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的情况。明显违反了《长沙学院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各项收入必须纳入财务处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之规定和《长沙学院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第五条"经费支出中须贯彻'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各项开支不允许'坐收坐支'"之规定。
2、决策不民主。系部重大问题没有经过党政联席会议或系部教师会议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尤其是体现在大额度资金开支方面,基本上是个人说了算。明显违反了《长沙学院系级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规定》。
3、系务不公开。系部建设的重大事项,关系到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尤其是经费的开支情况没有按要求公开。违反了《长沙学院关于推行系务公开的意见》中有关规定。
根据以上情况,为严肃纪律,落实制度,规范管理,促进系部健康发展,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从9月初开始至11月底,对系部落实财务管理、党政联席会议以及校务公开等制度的情况进行督查。具体工作部署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阶段。从现在开始至10月15日,为系自查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清理"小金库"。按照《长沙学院收入管理办法》和《长沙学院支出管理办法》规定,认真清理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有"小金库"的单位(含处室),必须对财务开支情况进行认真清理,于10月15日前将财务收支情况的原始材料和余额报交学校财务处。
2、认真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各系要按照《长沙学院系级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规定》的要求制订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系部重大事项尤其是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实行民主决策(包括创收资金的使用)。
3、认真执行系务公开制度。对《长沙学院关于推行系务公开的意见》中规定的内容,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公开,不得弄虚作假。对应予公开而没有公开的内容须在9月30以前予以纠正。
(二)检查阶段。从10月15日至10月31日为集中检查阶段。学校有关部门将派出检查组对《长沙学院系级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长沙学院关于推行系务公开的意见》、《长沙学院收入管理办法》、《长沙学院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会议记录及有关原始资料的方法了解有关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
(三)整改阶段。从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整改阶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学校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有关系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通过整改,要在全校形成崇尚制度、敬畏制度、维护制度,自觉按制度规定行使权力的良好氛围;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约束机制。
此次督查活动由学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纪检监察室牵头,办公室、组织部、工会、财务处、审计处等相关部门参与。

 
中共长沙学院委员会
长 沙 学 院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