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风廉政 >> 正文

关于2008年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1-18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纪检监察室 

(长大党[2008]2号  2008年1月18日)

校内各单位:
2008年元旦已至,春节将至,为维护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全校师生度过和谐、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根据省、市纪委《关于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 认真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作出如下通知:

一、加强学习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活动,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有关加强党风廉政的规定,不断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要结合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和工作实际,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以良好的作风带头过健康、文明、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严禁奢侈浪费,切实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誉观引领风尚,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反对讲排场、比阔气。要认真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和活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以下要求:

    (一)严禁用公款相互送礼,相互宴请以及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拜年活动;

    (二)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或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此类活动;

    (三)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四)严禁各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向学校各级领导、机关工作人员赠送现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五)严格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自觉做到"八个严格禁止";

    (六)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或以赌博为交易形式收受财物;

    (七)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八)严禁擅自驾驶公车。

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好本通知的精神,并认真贯彻。各级领导干部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把分管部门、单位"两节"期间的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