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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纪律、八项要求”

发布时间:2009-03-30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纪检监察室 

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四项纪律、八项要求”


“四大纪律”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
“八项要求”
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为,自行其是;
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利舞弊;
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不与民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