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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职责

发布时间:2017-11-20 责任编辑:admin 

  纪委办公室是学校纪委的综合办事机构,监察处是学校负责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纪委办公室与监察处合署办公,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纪委的指示、决定,落实学校党政的指示、决定。

二、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纪律,依照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执行情况,检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对未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和党内法规实施责任追究。

四、做好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进行遵纪守法、履行职责和廉洁从政、从教教育。

五、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建立符合高等教育实际、科学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六、加强监督监察工作,重点对干部任用、人员招聘、科研经费、招生录取、考试选拔、财务收费、基建维修、物资采购、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进行监督监察。同时,维护和监督学校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七、开展纪律检查工作,依照法规纪律,按照程序查处学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查处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八、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问题的检举、举报,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的申诉。依法保护检举人、控告人和申诉人的合法权利。

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监督责任,定期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最新修改时间:2015年10月26日             信息来源:纪委办(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