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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积极破解物业维修资金使用难

发布时间:2012-11-01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长沙市纪委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被称为“房屋养老金”,但当前存在“双三分之二”业主签名难、耗时长造成资金使用难等问题。对此,长沙市正研究出台《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提出了一次性表决和应急维修两种解决办法,并在部分小区进行试点,探索既快捷又安全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用在刀刃上的举措。《办法》规定:只要出现“应急维修情形”,需要立即对物业项目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维修费用可以直接从相关业主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这些情况包括: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消防、电力、供水、供气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或者部分设备损坏严重等重大安全隐患或者紧急情况的;屋面、外墙防水局部损坏、渗漏严重的;楼体单侧外墙饰面脱落,玻璃幕墙炸裂等危及人身安全的以及其他发生危及人身安全和房屋使用安全的紧急情况。同时,为保证维修资金的安全,发挥资金的作用,《办法》规定,一次性表决的期限为5年,使用资金总金额不得超过缴存资金总额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