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上级要求及校领导批示,现将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以及省委活动办和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专项活动的通知》(湘群办发〔2014〕36号)文件转发至各单位,请各单位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教育部“六条禁令”。
详情请见附件。
纪委办(监察处)
2014年9月26日
附件1: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等行为的规定
附件2: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专项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