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主要任务是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用好成果、形成威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9月14日,湖南理工学院纪委书记谢贵辉告诉记者。即日起,该校成立湖南高校首个巡察工作机构,对全校各中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优化中层领导班子结构,保障学校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精神,该校制定了《湖南理工学院巡察工作暂行办法》,成立了巡察工作办公室,对全校巡察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
据悉,该校巡察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纪委,设总巡察一人,首批总巡察和巡察专员共4人。巡察办主要对全校各中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贯彻执行学校决策部署,推动改革发展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廉政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院(处)务公开的情况等方面进行巡察。
校内巡察也有“尚方宝剑”。按照工作安排,巡察组的工作方式主要以谈话为主,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抽查调阅资料、实地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专题汇报、列席有关会议、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巡察工作。巡察工作结束后,巡察组会将巡察情况向学校党委汇报,并且针对了解、掌握的重要情况和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对巡察结果和有关问题线索,经党委研究决定后,依据对口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开展高校内部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两个责任’,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举措,也是高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创新与探索。”学校党委书记李明说。(通讯员 司念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