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日前,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印发了《长沙市开展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力“提篮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现予以转发,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学习。各单位要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深入传导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的强烈信号。全校党员干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提高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增强廉洁意识、纪律规矩意识,不断提升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细致排查问题。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认真对照文件中点出的在公共资源交易、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许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金融、财政项目资金分配等领域存在的“提篮子”问题进行细致排查。对本单位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力“提篮子”问题进行清理自查,主动上缴违纪违规款项。
三、切实抓好整改。各单位要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切实整改。认真践行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对于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咬耳扯袖,对于涉嫌违纪违规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
四、认真填写报告表
1.全校科级(含科级)以上干部需填写《长沙市开展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力“提篮子”问题报告表》。
2.处级干部报告表交纪委办后统一送学校领导阅签,科级干部报告表由所在单位负责同志阅签后统一交至纪委办。
3.请各单位安排专人于2018年11月30日前到一办公楼4014室领取报告表,并于12月10日前将填好的报告表交至一办公楼4014室(纪委办),联系电话:84261284。
中共长沙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